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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買賣流程說明 - 蕭旭峰地政士(代書)事務所-新竹代書、桃園代書 - udn部落格

訂金,買賣雙方經過看屋議價後談定買賣總價款,買方並給付訂金予賣方,當作買賣交易確認,在雙方收付完成後,針對買賣總價款則不能有增減或反悔情事。 訂金 (一般通常為買賣總價款1%~3%,或依雙方約定),訂金並視為簽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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